25日,拉薩市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新修訂的《拉薩市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和新制定的《拉薩市網格化服務管理條例》兩部地方性法規將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相關情況。
據了解,現行的《拉薩市民族團結進步條例》于2012年頒布實施,施行11年來,對拉薩市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發展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正關于“拉薩市要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在著力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上當好排頭兵”的指示和拉薩市委具體部署,進一步鞏固提升拉薩市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成果,迫切需要修訂現行的《拉薩市民族團結進步條例》。修訂后的《拉薩市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共設二十八條,不分章節,具體內容包括制定條例的目的、條例適用范圍、部門職責,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在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等領域中的實施,以及法律責任等內容。
記者還在發布會上獲悉,近年來,拉薩市探索實施“一網統籌、一體聯動、一站服務”社會治理模式,創新打造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模式,網格化社會治理在城市精細化管理、民生保障、公共服務、文明創建、基層黨建等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還存在網格劃分不規范、網格職能界限不清、網格員隊伍力量不足、保障措施不到位等問題,亟須通過出臺地方性法規,為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提供法律遵循和制度保障,加速推進市域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新制定的《拉薩市網格化服務管理條例》是拉薩市首部關于基層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共設二十九條,不分章節,主要包括制定條例的目的、條例適用范圍、網格化服務管理遵循的原則、網格的概念、網格劃分、網格員配備及待遇、網格員職責、網格化服務管理事項、信息化和保障措施等內容。明確了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組織機構在網格化服務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規定調整網格劃分應當經縣(區)網格化工作機構批準,報市網格化工作機構備案,避免網格無序調整,并將拉薩市雙聯戶工作做法通過立法予以固化,著力破解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難題,為提升網格精細化治理和精準化服務提供法律遵循和制度保障。
拉薩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秘書長人選侯靜華說:“執政興市,離不開法治支撐;社會發展,離不開法治護航;百姓福祉,離不開法治保障。下一步,拉薩市人大常委會將加強執法檢查,促進嚴格執法、全民守法,將兩部條例的規定落到實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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