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第二十屆桃花旅游文化節到來之際,為維護旅游市場價格秩序,結合實際,3月10日至4月30日期間,林芝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聯合旅發、發改、公安等相關部門,對賓館酒店、購物店、民宿餐飲和與旅游相關的經營場所開展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整治借桃花節哄抬物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3月10日,林芝市市場監管局和林芝市發改委聯合下發了關于林芝市第二十屆桃花旅游文化節期間價格監管的通告,要求各相關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明確標示價格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價格變動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各相關經營者提供服務,實行先消費后結算,應當在結算前向消費者出具結算清單,列明所消費的服務項目、價格以及總收費金額等信息。對商品和服務宣傳應當客觀全面真實,堅決杜絕用語模糊,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質價不符等,引導消費者安全理性消費。應嚴格規范自身價格行為,依法誠信經營,做到不盲目跟風搭車提價,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囤積居奇、“坐地起價”、串通漲價、哄抬物價、捆綁銷售等違法行為。
此外,經營者不得實施價格欺詐行為,謊稱商品和服務價格為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以低價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以高價運行結算。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不標示或者顯著弱化標示對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林芝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價格應急處置工作,迅速處置各類價格投訴舉報,全力保障林芝市市場價格穩定。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及時處理。如發現旅游市場經營者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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