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新聞發布會現場。貢嘎來松 攝
西藏自治區官方30日在拉薩介紹,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343.51萬人,參保覆蓋率持續穩定在95%以上。城鄉居民參保人員住院費用政策范圍內最高報銷比例達到90%以上。貧困人口實現應保盡保。
當日,西藏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召開《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解讀新聞發布會。
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鄭雪紅介紹,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部門組建以來,順利完成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實現生育保險與職工醫保合并實施,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大病保險為補充、醫療救助為托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基本形成。
據悉,《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分為“總體要求”“主要任務”“組織保障”三部分。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日益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協調發展,醫療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服務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強邊興邊醫療保障政策更加實惠;打擊欺詐騙保持續保持高壓,醫保基金監管長效機制更加健全;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制度改革成效明顯,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形成機制更趨合理;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和經辦服務體系運行高效平穩,群眾看病就醫便捷度顯著提升。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醫保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實現更好保障病有所醫的目標。
《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總體要求、建立健全監管制度體系、明確監管職責、完善保障措施、工作要求5個部分。明確了“1+7+4+5”改革“路線圖”和“任務書”,提出了19項具體改革任務。“1”是聚焦一個目標,即到2025年,西藏自治區基本建成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和執法體系,形成以法治為保障,信用管理為基礎,多形式檢查、大數據監管為依托,黨委領導、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個人守信相結合的全方位監管格局,實現醫保基金監管法治化、專業化、規范化、精細化、智能化、常態化,并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完善。“7”是建立健全七項監管制度,即健全監督檢查、協議管理、智能監控、舉報獎勵、信用管理、綜合監管、社會監督等監管制度。“4”是明確四項監管職責,即加強黨的領導、強化政府監管、落實醫藥機構責任、加強行業自律管理。“5”是完善五項保障措施,即強化醫保基金監管法治及規范保障、強化醫保基金監督檢查能力保障、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統籌推進相關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協同推進醫藥服務體系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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