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規定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用于個人養老金繳費、歸集收益、支付和繳納個人所得稅。作為第三支柱保險,個人養老金制度有望發揮“壓艙石”作用,促進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對于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保險需要具有重要意義。
目前,我國養老金體系有三大支柱,層級多樣,然而各支柱之間發展不均衡等問題仍比較突出。作為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占主導地位,承擔了大部分國民的養老責任,卻給國家財政帶來巨大壓力。作為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由于覆蓋范圍較小、企業參與率較低等原因推進緩慢,難以形成對基本養老保險的有力補充。作為第三支柱的商業養老保險發展較為滯后,規模較小、人均保費較低,與巨大的市場需求相比,無法滿足人民群眾對于養老保障的多樣化需求。而目前,西方比較發達的經濟體中,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承擔了超過50%以上的責任;加之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劇,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尤其是大力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迫在眉睫。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老齡工作,決策部署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和養老服務體系。為了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推進養老第三支柱發展,從2018年5月開始,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在上海市、福建省和蘇州工業園區進行試點。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首次提出“要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不僅從需求端給老百姓提供更加方便的制度結構,從供給端也會減少不同行業和不同產品之間的摩擦。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要“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強調“繼續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此外,“十四五”規劃綱要中也著重指出要“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經過一系列政策引導和試點探索的“組合拳”,如今《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出臺,標志著個人養老金具體舉措的落地,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崩淆g事業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方面。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有效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事關國家發展全局,事關億萬百姓福祉。”在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指引下,不斷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切實規范發展好第三支柱養老保險,以更大的決心、更有效的措施,推動養老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讓每一個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中國西藏網 文/姚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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