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部門聯合印發《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創建管理辦法》
本報訊 (記者鄧崎凡)近日,共青團中央、中央宣傳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全國婦聯等15部門聯合印發《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創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對2008年印發的《全國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管理辦法》和2010年印發的《創建“青少年維權崗”活動指導意見》進行了修訂完善,將創建活動名稱調整為“維護青少年權益崗”,明晰了創建工作主體,更加鮮明地亮出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旗幟,有利于引導廣大青少年和社會各界準確理解創建工作的宗旨和目標。創建活動新增了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全國婦聯3家聯合創建單位,延伸豐富了創建領域和范疇。
《管理辦法》進一步充實了申報條件,細化了創建程序,加強了創建工作的后續跟蹤管理,并結合以往工作實踐,明確了各聯合創建基層單位分類創建項目,更加貼近各系統創建單位的工作職能和青少年需求。《管理辦法》規定了兩年創建期,創建期滿后,對通過審核的創建單位予以命名、授牌。
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創建活動始于1998年,已納入全國創建示范活動保留項目目錄,命名對象為促進青少年發展和權益維護等方面工作成績顯著、作用發揮突出的基層單位或者組織機構。截至2022年,累計創建國家級權益崗4953家,成為基層一線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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