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 大力實施守信激勵失信懲戒
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規范18周歲以上自然人信用記錄和共享使用,完善個人信用信息安全、隱私保護與信用修復機制,大力實施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積極營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會氛圍。
《實施意見》提出,依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完善個人信用管理功能,推動與省人口信息庫、省公共數據平臺、有關行業信息系統的個人信用信息共享。制定統一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目錄,以重點職業人群信用信息歸集為突破口,規范開展個人資格資質、表彰獎勵、公共事業費欠繳、金融活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用承諾及履諾等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加快推動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個人信用信息共享。
在廣泛開展守信激勵方面,實施“信用+”工程,在多領域打造信用惠民場景。對信用狀況良好的行政相對人和誠實守信道德模范、優秀志愿者,行業協會商會推薦的誠信會員,以及新聞媒體挖掘的誠信主體等建立優良信用記錄,提供更多便利服務和政策支持。深化稅銀合作,創新提供更多信用類金融產品。鼓勵社會各方對信用狀況良好的個人在公共交通、購物、租借租賃、旅游門票等方面提供優惠服務。
對有失信行為的個人,各地各部門在日常監督檢查、行政許可、投資融資、政策扶持、考核表彰、高消費等方面依法依規采取限制措施,限制被招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限制被推薦為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在對失信企事業單位進行懲戒的同時,對相關責任人員采取相應的懲戒措施。推動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公示。(王拓)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